杀鸡,百试不爽。
杀人,一击之下重重切在高个子杀手颈脖处,那血喷得差不多两米高了整。
高个子断气、倒地,庞昱理所当然的弯下腰去把整整两百贯的庄票子收回来。
娘的,跟爷玩,去和阎王老子学学再来吧。
他“呸”的吐了口唾沫,随手把刀子一扔。
继续开路。
刚走没两步,庞昱往前一看,傻了。
五丈外,必经之路上的某处断垣残壁下,竟然还站着好些杀手,乍看过去密密麻麻足有几十人之多,数也数不清的钢刀映着满天星光,照得他眼睛直晃!
ps:看到很多读者反应更新问题哎,老实说公子也想快啊,可我不是职业写手,每天都要上班,写得速度又慢一小时500在你们看来是很慢的速度,在我那是最快了公子每天5。30下班回家吃饭,搞完7点,然后就坐电脑面前写,通常要12点1点才能完稿,修改一下,嗷~一天就没了。日复一日每天都是这样,以前本来积了点存稿,北京出一趟差,全光。公子也想加快啊,可一天3、4000真的是我的极限了,只有希望周末的时候多码一点尽量让各位读者兄弟们看得过瘾。什么?你说节假日,节假日图书馆要值班,还不如正常的周末呢!